6月10日一大早,怀仁市办税服务厅就迎来了一位纳税人。“我准备卖房子,去办房产证的时候人家帮我算了要交几千块钱的税费,愁得我一晚上都没睡好!”李大爷有气无力地说。“您先别急,您跟我说说具体是什么情况。”工作人员小房宽慰道。
李大爷是怀仁市的一名退休职工,今年已经80岁的他,身体越来越不好了,儿子媳妇要接老人家一起住,李大爷便想着把自己现在住的单位集资房给卖掉,谁知一打听,办房产证之前要按房屋评估价格缴纳近5000元的契税款,生活不太宽裕的李大爷愁得坐不住了,于是便早早地等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的门口打算问个明白。
“您这是集资房缴税办证,属于历史遗留问题,我们需要研究一下,您留个联系方式,有处理方案我第一时间通知您。”在小房耐心地解释下,李大爷颤颤巍巍地离开了。
小房将这件事反映给领导后,分管领导立即启动该局的税收疑难政策协调机制,迅速召集法规、征管、督查内审、纳服、基础管理等部门负责人,集中研究商议房改房、集资房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办证、过户缴税争议,并统一了政策执行尺度以及对外宣传口径,最终决定按照集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。
这样算来李大爷只需要按照当年他缴给单位的5万元集资款以及1.5%的契税税率,缴纳750元的契税。“太好了,太好了,谢谢你们认真研究解决了我这个老头子的烦心事,我悬着的心这下落地了。”接到电话的李大爷乐呵呵地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