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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仁-旧时的女人们

2011-04-26 13:33:05 浏览:4114

旧日的女人们1.jpg

旧社会,好比是,

黑不隆冬的枯井万丈深,

井底下压着咱们老百姓,

妇女们最底层。

这是山西籍诗人阮竞章写的一首歌,在建司广为流传,它真实地道出了过去妇女们的会地位,比喻十分形象。

过去怀仁的妇女勤劳善良。就象这首歌所说的,她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,生活得最苦最累。

就从我最熟悉的女人,我的母亲说吧。

母亲是下寨村人,姐妹四人,她是老三。

我刚懂事时,问她:”妈,你姓啥?叫什么名字?”

地笑而不答。

被我问急了,她说:”我没名字”。

父亲在一旁告诉我:”你妈叫安王氏”。

我不解:”妈也姓安”?

父亲给我解释了一番。

一九五四年,政府要扫除文盲,要求所有的小学生要把自己母亲的文盲帽子摘掉,首先要学会写自己的姓名。当我再次问起她的名字时,她说她叫”王三女”。

旧日的女人们3.jpg

一九六几年时,和她一个村的人当着我的面叫她”三俊姑”。噢!这可能是她的小名。

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,政府重新登记户口时,她才说,姥爷给她起过个名字,叫王月娥。

她的名字好神秘。

我的上一辈女人们,绝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。她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,一生只是侍候丈夫、侍候公婆,”抬夺”孩子,操持繁重的家务。一辈子只围着锅台,碾台转。生沽在一个狭小、封闭的圈子里。就连说出自己名字也是很不好意思的事。她们出嫁后就被称为“张三家”、“李四家”,有了孩子便称“这个妈”、“那个妈”,人们一般都不了解她们自己姓什么。知道她的姓也只是这样说:她妈家姓啥姓啥。

母亲十五岁时出嫁。十六岁有了第一个孩子。后来生的第二个、第三个孩子都夭折了。二十四岁时丈夫就不知得了什么急病去世了。她失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,领着孩子在大伯、小叔子家里干活。大伯、小叔子就供着她和孩子的吃穿,就这样过了四五年。二十八岁时嫁给了我父亲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父亲的前妻是下海子村的一位武姓女子,婚后生了我大哥、二哥,在她二十二岁时,因病去世。

父亲读过几年书,算是个有文化的人,记得小时候他给我讲太阳、月亮和星星是怎么回事。

咱们生活的地方叫地球。他不信神、不信鬼,性格也温和,也尊重别人。但他是一个夫权思想很重的人,在家里什么事情都得母亲侍候着,而母亲从来没有过半句怨言怨语。

然而父亲有一次竟然打了她。

那是一九六一年夏的一天,母亲从集体食堂打回了半罐子稠粥,站在地上分给全家六口吃,父亲可能对分给他的那一份不满意,恼火了,拿起碗就向母亲的脸摔了过去。母亲没有一点防备,她的鼻子上立刻流出了血。让我震惊的是母亲竟然没有叫一声,没有哭一声,脸上甚至没有惊恐和气愤的表情,只是默默地用纸擦着脸上的血和眼中的泪。

旧日的女人们4.jpg

当我忍不住站起来对父亲呵时,母亲说:“小孩子,不要你多嘴”。

母亲是个非常传统,非常善良的女人,在父亲眼里她是个奴仆。这件事给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磨灭不掉的创伤,以至许多年后他们过世了,摆在我家中的遗像也不是一个档次:母亲的像放大了,摆在了正中。

母亲生于一九一五年腊月十一,辛亥革爿后的第四年了,城里剪辫子,放脚正在风行,谰在这禁止裹脚,经常有人上门查脚的风潮中,捌姥姥爷还是偷偷地给她把脚缠了起来。”查脚‘的人来了,就把脚放开,”查脚”的人走了,脚又被裹住。凭着”矢志不渝”昀精神,小脚终于缠成了。小时候她那双常年被裹脚布严严实实地包着的小脚,让我感到十分神秘,老想看看它长得什么样,但她洗脚时就让我们出去。把门从里边插住,好象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事。

据史料记载,我国女子缠脚起始于五代时期的南唐,这是对四五岁年龄的幼女施行的强制措施。在幼女未成年之前,骨骼柔嫩时,就用长长的裹脚布把她们脚上的二、三、四、五指压在脚下。留下大指做脚尖,足形呈三角形状,紧紧裹住不让它自由生长,也不让它变形走样。再套上袜子和小脚鞋。文人们竟把它称为”三寸金莲”,为这种施加在妇女身上的奇特酷刑张目,唱赞歌。随着幼女年龄的增长和体重的增加,一双这样的脚很难支持她们的躯体,使她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,是世界上唯一的残忍、奇怪的美化手段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缠足在历史上以宋、明、清几个朝代最为盛行,清军人关后,曾下令禁止妇女缠足,清初官方严禁缠足女子入宫,但民间仍然十分流行。甚至汉人女子的这一陋俗竞影响了旗人女子,她们中的一部分人也有了缠足的举动。

史书上有这样的记载:”崇德三年谕旨,囊足者重治其罪”;”顺治二年禁缠足”;”康熙三年又禁缠足”;雍正元年以后,所生之女若有伟法裹足者,其父有官者,交吏、兵二部议处;兵民则交忖刑部责四十大板、流放;其家长不行稽查、枷一个月,责四十大板,……但汉女缠足依然如故,雷打不动。

为什么缠足竟会有如此根深蒂固的影响和社会土壤,以至清初时禁令也没有任何效果,而且有的地方竟然有”小脚会…’晾脚会”,来宣扬缠脚。这是一个很深沉的问题。

“小脚会”和”晾脚会”形式上是对满清统治的对抗,实质上是我们民族在封闭落后的国度里,对皇权、神权的无条件服从;固步自封、抱残守缺,与文明对抗的综合反映。

建礼教的精神枷锁固然可恨,但人们的麻木,愚昧也让人觉得可叹、可怜、可悲。

一九五九年美国拍摄电影《六福客店》时,曾在太湾找了好多小脚女人做群众演员。我国对此提出了抗议,认为是辱华影片。当时我们还不能正视我们民族的历史。

《怀仁县新志》中找到了这样一些记述:

恒氏,叔孙俊之妻,(叔孙氏为北魏皇族)俊卒,太宗命日:生既共荣、殁宜同穴……桓氏乃

杨氏,生员任佑之妻,因夫与友戏伤而死,一子尚在襁褓,氏清理于官,事明,沐浴更衣,七日不食而死。

刘氏,王男子妻,家贫,有老姑(婆母)夫不能养,氏鬻身以全姑(保全婆母),既得价,刺喉

杨氏,王兆妻,二十四岁夫殁,遗子甫四岁,容誓守抚。孤成立,霜居二十八年,贞操愈

刘氏,南小寨刘三妻,夫妇俱二十许。人家三以艰窘万状不欲生。氏慰藉再四,三作吾死,汝可再醮也,何亟阻我?氏泣日:妾君同白首耳,今若此,请先君死,遂仰药而日夫妻双亡,邻里怜之。

该书中第八卷是专为这些烈女节妇作传的明清两朝,怀仁县内有一百五六十位女子旌表崇杞”为”姑妇完节”,”志节双全”。这些美誉的背后则是她们的一个个血泪斑故事。

人们对妇女的要求是”三从四德”。三从是:幼时从父、出嫁从夫、夫丧从子。四德为: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。女人们是男人的附属品,没有和男人平等的人身权利,丈夫可以将她们买卖、典当、休回(单方面的离婚)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休妻的理由有七种:称”七出之条”。一、无子;二、淫浃;三、不事舅姑;(不侍奉公婆);四、口舌;五、盗窃;六、恶疾;七、妒忌。女人们犯了其中一条便有让丈夫休掉的可能。

自古把不生儿子作为被休的第一条理由,不生儿子并不都是女人的”过失”,这一条理由尽管荒唐,但直到如今还被一些人们认定。因此,女人们对给丈夫家生儿子的事是特别看重,特别上心的。

民国年间,东关有一女子结婚四五年了,没有怀孕的迹象,婆婆用冷眼看她,妈妈也为这事犯愁,邻居们更在背后说长道短。这对她的心理压力太大了,于是她想到了一个常人想不到的主意:假怀胎。她对丈夫说自己有了身孕了,这是传宗接代的大事,一定要小心保胎,为了安全,今后就不能与他同住了。老实巴交的丈夫对她很好,也觉得孩子很是重要,自己要当爹了,妻子说什么都听着,一切都照妻子说的办。

于是这个女人比对着别的怀孕女人的肚子大小,按月份悄悄地往自己穿的”裹肚子”里填棉花。

九个月零十天了,这”孩子”该到生的时候了。她和妈妈说破了此事,并让妈为她找一个男婴。

一天夜里,乘着公婆,丈夫都熟睡之际,妈妈把找来的一个男婴抱了进来,悄悄地放到了女儿的房中。第二天天亮了,陪女儿住了多日的妈妈把”生了个大胖小子”的喜讯告诉了婆家人,并且煞有介事地给女儿熬坐月子稀粥喝。

这事瞒过了她的家人,却没瞒过街坊邻里,我的母亲曾对我多次讲起这个故事。

女儿出嫁,全靠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自己是做不了一点主的。很多女人在结婚那天坐在婆家的炕上了,还不知自己的丈夫是丑是俊,是胖是瘦。直到第二天人洞房时才能见到这个托附自己终身的人,因此婚姻多有不美满者。

母亲的一个堂姑,下寨村人,嫁给了南七里寨的王家,她和丈夫感情不好,公婆也很厉害,为此她经常住在妈家。父母认为女儿已是夫家的人了,不应该再拖累自己,也与她经常发生口角。她的感情失去了依托,对生活非常失望。丈夫也被这不幸的婚姻折磨得十分痛苦,久而久之,他失去了生活的信心,一天晚上,他用一根麻绳结束了二十岁的生命。丈夫去世她回到婆家后哭了两天,在丈夫的灵柩前用剃头刀子割断了自己的喉管,鲜血喷了一仰层

东关陈家的一个媳妇,洞房中见丈夫第一面时就觉得不顺心,虽然丈夫也是个很有能力的人,但爱情是要有缘份的,因而她很失望,觉得命运对她不公。她要追求幸福的爱情,久而久之便有了红杏出墙之事,并决计要离开这个不如意的男人。丈夫知道了妻子的意图,这使他很没面子。一天,在两口子争吵之时,他一气之下,从身后用小刀将她的鼻子勾住,一用力,鼻子掉在了地上,血和泪不住地流淌,她哭、她喊、她一下子瘫在了地上。……面容被毁,她哪儿也去不了了。她一辈子几乎不出家门,在鼻子的部位常年沾着一片纸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丈夫毁了她的容貌,没有受到任何惩处。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,有一句话这样说:“娶到的妻,买到的马,由我骑,由我打”。社会上也没有人给予她同情,她的眼泪只能往自己的肚里咽。

还有一种女人叫”童养媳”。没钱人因为养活不了女儿,在五六岁七八岁时就送到别人家当”童养媳”。成年后再与丈夫”圆房”。家住在柴市巷的一位老年妇女是山东逃荒来的,从小做了童养媳,她不知道自己姓什么,多大年龄,哪一天的生日,哪个地方的老家,建国后只好随着丈夫的姓,估摸着自己的岁数登记户口。

二姨的婆婆是东关有点名气的老财”二豆猴”的妻子。按习惯的看法,她应该是好逸恶劳,衣来伸手、饭来张口,靠剥削过日子的人。但事实并非如此,她是一个最吃苦耐劳的女人。

二姨经常说起她的故事:

一天早上,长工在院子里喊她:”今天耕哪块地,我认不得,您领我去吧”。她在家中答道:“好,你稍等一会儿”。

长工在外边收拾好了牛犋、绳线,从圈里把牛赶出来时,她正好也从家门里,边扣扣子边走了出来:“走吧,我领你去地里”。

耕地的长工下午从地里回来时,听见上房里有婴儿的哭声,便问在院里收拾东西的女东家:“诳家的小孩”?她平静地回答到:”我生的”长工大吃一惊:”多会儿生的”?

”早晨我不是让你等了一会儿嘛,就是那时生的”。长工又吃了一惊。

这个地主婆的故事令当时和后代的人们眶场面上穑谷子的女人们目、惊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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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姨说,婆婆经常领着媳妇们在地里薅苗子,有一次忽然看见婆婆躺在树荫下歇着,媳妇们很奇怪,婆婆干活从来是不缓的,今天是怎么了?过去一问,婆婆说:“刚才我把个孩子小生了流产了)”。但她仍然不回家,缓了一阵子还要继续干,让她的媳妇们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
在农村山区,妇女们和男人一样出地干活。我小的时候经常看见小脚女人在崎岖的小路上背山药,背谷子,背黍子。和男人一样打场秋收。回家还得操持家务。

过去人们认为女儿长大后就随了别人,不能给自家撑门垫户,也不能给自己养老送终,所以人们都重男轻女。说到这里又得说说我母亲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母亲十五岁结婚到她四十四岁的这段生育年龄里,守了三四年寡,生了十一个孩子,不算小产平均二年就生一个。但所有的女孩一落地能被溺死,而且是她亲手溺死的。

啊呀!动物世界好象没有这种事。

我想象不到对我们弟兄关怀备至的母亲怎么会这般的狠心,这般的残忍。

每当自己的小女儿被溺死时,父亲便一声不响地坐在炕头上一个劲地抽那”羊不榔”水烟。眼里闪着泪光。

过去,因没有避孕措施,女人们都要生十多个孩子,这是一般家庭养不起的,所以大多数女人都亲手溺死过自己的孩子。

她们串门拉呱的话题就有这方面的内容:怎样把不到三个月的身孕弄掉,方法有用擦菜的,擦子”顶在肚上往下摁、用瓮沿摁、周手扼。还相互介绍溺婴的方法:先往盆中倒点水,然后把孩子头从下扔迸水里,把胎盘捂在孩子嘴上

我们不能说母亲们残忍,残酷的社会现实造成了溺婴现象,父母亲不愿意看到孩子们跟着自己受苦受罪,与其冻饿而死,还不如一落地就让他们远离这个世界,长痛不如短痛。

建国后,国家当时已有四亿多人口,马寅初建议实行计划生育,用节育来消除溺婴现象。但决策者们认为国家人口越多越好,提出计划生育建议的马寅初被批判。政府提倡奖励生育。南街一位姓贺人的妻子,连着生了好几个男孩,被命名为”英雄母亲”。

一位任家的女人,不知叫什么名字,因为她卖过豆芽,人们都称她”豆芽老人”。她是当时的妇女干部,她领着人经常挨家逐户地进行宣传,说生下孩子不”抬夺”(怀仁话:养活的意思)就要关紧闭(拘留)受罚,溺死孩子就是杀人犯……,但生下来养活不起,怎么办?

大察院内一家人家,只种着几亩薄田,家中已有两男三女,生活够紧张的了,可妻子又怀孕了。扼肚子,摁瓮沿也没有把孩子弄下去。没办法,只好生了。过了几个月,孩子生下来了,是一个女孩。她刚哭了一声就被按进了水盆里,一阵咕嘟声之后,她没声响了。

父亲赶紧把她放进筐子里,上面苫了些木柴,担着走出了家门。天正下着大雷……

当时大察院南面有一个关押犯人的监狱,所以在大察院街口有站岗的警察,看到警察他心慌了,不料那警察还认识他,和他打招呼:”大下雪干啥去呀”?

“噢!去砍点柴,不,去给他姨送点柴去”他紧张的有点语无论次。

他慌慌张张地走到了北城外,把孩子放进一个小土坑里:”孩子你就在这儿睡吧,爹对不起你了”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玉皇庙后头住着的任某,这天挎着粪筐在车道上拾粪,走到这里忽听得有小孩的哭声,他便寻声而去。

原来那女孩当初只是被水呛昏了,到了野地她又被冷风吹得苏醒了过来,她用哭声呼唤着苍天,哀求这个世界将她收留。

任某走到土坑里边,只见一个被冻得发紫的女孩还在蠕动着小手和小腿,便把她抱起来,揣在了皮袄中。

这孩子后来被磨道河一家姓王的人家收养,取名王秀英。

亲生父母知道此事后心痛不已,愧疚自己把孩子活着扔了出去。若干年后女孩的哥哥姐姐们几次想找到这个苦命的妹妹相认,都被父母阻拦住了,他们觉得无颜面对女儿。但秀英知道自己的身世后竟毫无怨言,主动相认,并经常来看望亲生父母。

这是一出悲喜剧,但所有人心中的伤痛尽在不言中。

女孩子在家也是不被父母重视的。

家里如果有让孩子上学的条件,男孩子优先享受。好吃的东西优先给男孩儿。

女儿有照顾父母的义务,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,出嫁时父母还可得到一笔彩礼。

二姨小时候,因父母疏于看管,掉进了热水锅中灼伤了眼睛,一辈子看不清东西。

大姨小时候跟着姥爷坐大车出门,把她和粮食口袋搁在了一起,路上大姨脖子疼痛难忍,不停地哭叫,姥爷也没有理会,回到家时,大姨的脖子不能动了,颈椎被压在了胸腔内,落下了终身残疾。

我没见过大姑,她在二十一岁时就因病去世了,没留下子女,大姑夫常守富又娶了女人,奶奶便把她认作”续女”。和我们终生来往。我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个妻子,也是我父亲第一个岳父的续女,现在这种认续女的风俗好象也绝迹了。

二姑生于一九O八年,在她三岁时,奶奶领着她去邻院杨家串门儿,两家的关系很好,有一天杨家女人和我奶奶说,你的闺女长大后就给了我家三儿子吧,奶奶几乎没有考虑就一闲谈中定了下来。

我爷爷是个种地的,但很有见识。家里的生活虽说很紧张,但他却要让所有的子女上学,二姑便成了怀仁县城内最早念书识字的女人之一。她虽然只上了四五年学,可她天资聪明,肚子里的学问不少,写字也很漂亮,社会活动能力很强。她在学校里当了教员,后来她又当了校长,成了县城中小有名气的人物。我二姑夫在三十多岁时因眼疾双目失明,什么事也做不了。但二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婚姻有半句怨言,她格守妇道,照顾着丈夫,拉扯着三儿一女,干着一份工作。她用那单薄的身体支撑着一个家,培养出几个大学生来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龚美英生于一九O-年,下寨村人,十七岁嫁给家住城内牛市巷的庞体仁,婚后两人感情很好,不久丈夫当了兵,从此两人就分开了。

后来,丈夫在国民军内当了军医,后又当了医官,龚美英一直在怀仁老家侍奉公婆。丈夫次给她来信,让她跟自己走,但这些信都落在了公婆手里。公婆看她是一个非常贤慧的儿媳,温顺而能干,家里家外一把手,便决定不让她离开自己的家。他们把儿子来信的事一直对她隐瞒的严严实实,因此几年肉庞体仁也没有收到妻子一个字的回音。

后来丈夫常住在太原,他又给妻子来信说同蒲路已全部修通了,局势也稳定了,让她去太原团聚,但因同样的原因没有得到龚美英的任何答复。丈夫有点生气,便来了最后通碟;责问妻子是不是不愿意跟他了,如果是这样,我就再作打算,在外边成家。……这封信同样落在了公婆的手里,而月.他们代媳妇给儿子回了信:媳妇不愿意跟他了,让他在太原再娶吧。

不久,丈夫在太原又成了家,公婆便给寡居的媳妇抱养了一个儿子,取名庞书林。四十多年来龚美英一直被蒙在鼓里,不清楚事情的原委,直到一九六八年。

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,庞体仁因为历史上在国民党军中干事而被撵回老家怀仁,分别四十几年年的夫妻才得以见面,但都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,往日的恩爱,恍如隔世。他们知道了事情的真相,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。两位老人相时无言,唯有泪千行了。

与丈夫团聚的日子里,她从不提起往事,也无任何怨言,她十分体贴地照顾着丈夫的一日三餐,生活起居,享受着迟暮的爱情。

可是好景不长,二年后丈夫平反了。与第二个妻子所生的孩子们来怀仁要把他们的父亲接回太原市。有人对龚美英说,这一回可不能让他再走了,自己和他是原配结发夫妻,为他守了几十年寡,哪能他说走就走呢?可善良的龚美英说:人家已经是一大家子人了,不能拆散人家,我这么多年来一个人也过惯了,还是让人家走吧。”

为了让丈夫安心,在庞体仁临走时,七十多岁的她与丈夫正式办了离婚手续。人们为她鸣不平,而她只是淡淡地说:”认命吧”。

她的命也实在太苦了,抱养的男孩庞书林长大后,是城内大队的会计,团委书记。可是在一次运动中,他出问题了。

一天龚美英从街上回家,发现门已被从里边扎住了,怎么也叫不开,把门弄开后,看到儿子已头从下栽刭了水瓮里,死了。

上面说到的怀仁的女人们,只是出现在我个人视野中的女人们,但也可以说是过去那个年代怀仁妇女的一个缩影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现在的女人们啊,你们是幸福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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